关于开展2008年度宜兴市 “金桥工程"项目评奖活动的通知
各镇(街道、园区)科协、市属学会:
“金桥工程”是各级科协组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积极发挥科技群团优势,在科技与经济、科技成果与生产应用之间的架“金桥”活动。为了进一步增强我市科技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密切合作,提高全社会的自主创新能力,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从2008年起在我市开展“金桥工程”项目评奖活动(“金桥工程”管理办法详见宜政办发〔2008〕30号文件)。现就今年的“金桥工程”项目评奖活动通知如下:
一、“金桥工程”项目立项原则
“金桥工程”立项的项目必须具备三要素:即项目持有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项目需求方(社会经济组织)、项目架桥方(各级科协及所属团体)。
立项项目必须对我市经济发展、技术进步有明显促进作用。
二、“金桥工程”立项类别
1、技术转让;2、技术推广;3、技术攻关;4、技术改造;5、技术开发;6、技术服务;7、产品开发;8、技术咨询;9、技术引进。
三、“金桥工程”立项办法
2008年由镇、街道、园区科协、市属学会牵头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与我市有关单位签订的上述类别中任何一项技术合作的项目均可向宜兴市科协申报立项。
四、“金桥工程”奖励办法
奖励办法、评奖条件、评奖等级标准根据《宜兴市“金桥工程”管理办法》及《宜兴市“金桥工程”奖励实施细则》办理。
五、“金桥工程”项目申报时间
1、2007年签订的技术合作项目于 4月30日前上报市科协。
2、2008年签订的技术合作项目可随时向市科协申报。
希望各单位本着依靠科技促进技术创新、产品开发、加快发展的强烈意识,积极开展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技术合作;并积极申报“金桥工程”项目。
附件:宜兴市“金桥工程”项目立项申报表
宜兴市科学技术协会
二00八年三月十七日
抄 报:邵亚群副书记、王华良副市长、许伟英部长、无锡市科协